[诉讼]曲江文旅(600706):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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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8:16: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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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曲江文旅: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进展
单位:万元
| 起诉
(申请)
方 | 应诉(被申
请)方 | 承担
连带
责任
方 |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
(仲裁)
涉及金
额 |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 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
| 陕西荣
腾保安
服务有
限公司 | 被告一:西
安山河景区
运营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
被告二:本
公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4年起诉方以服务合同纠纷
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法
院审理并出具生效判决,雁塔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公司约
101.18万元。公司已依法向陕西
省高院提请再审,2026年9月
28日陕西省高院裁定将案件进
行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
的执行。 | 101.18
万元 | / | 再审
阶段 | / | / |
| 陕西万
和嘉居
物业管
理服务
有限责
任公司 | 西安曲江文
旅景区管理
有限公司慈
恩东路分公
司、西安曲
江文旅景区
管理有限公
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4年1月起诉方以服务合同纠
纷为由,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
判令:1.应诉方支付服务费
1191.88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
2.应诉方支付起诉方损失
440.91万元;3.案件诉讼费、保
全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由
二应诉方承担。 | 1632.7
9万元
及利息 | / | 审理
阶段 | 一审判决:
1.被告向原告
支付服务费
1191.88万元及
利息;
2.驳回其他诉
讼请求。 | / |
| 曲江池
遗址公
园景区
管理分
公司 | 西安沁湖春
会务服务有
限公司、西
安小白鲨企
业管理有限
公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5年11月,起诉方以租赁合
同纠纷起诉被告,请求1.依法判
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综
合租金费用385.11万元;2.依
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3.依法判令被告二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公告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 385.11
万元及
违约金 | / | 审理
阶段 | / | / |
| 深圳市
郑中设
计股份
有限公
司 | 陕西中港建
设集团有限
公司、本公
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6年1月起诉方以建设工程分
包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1.依法判决中港公司
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608.21万
元;2.依法判决中港公司向原告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48.83万元;3.依法判决曲江文
旅在欠付中港公司的款项范围
内向原告支付诉请1及诉请2项
下的全部款项;4.依法判决确认
原告就第1及第2项诉讼请求项
下的款项,对“大唐芙蓉园芳林
苑提升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及二
次机电专业”工程折价、拍卖的
款项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均由二应诉方承担。 | 2608.2
1万元
及违约
金 | / | 审理
阶段 | 一审判决:
1.陕西中港建
设集团有限公
司向原告支付
工程款2608.21
万元及逾期付
款违约金;
2.驳回原告其
余诉讼请求。 | / |
| 西安曲
江大唐
文旅工
程建设
有限公
司 | 大同市文化
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 | 民
事
诉
讼 | 起诉方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服
务合同剩余款项人民币536.78
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 536.78
万元及
利息 | / | 审理
阶段 | / | / |
| 陕西演
艺文化
传播有
限公司 | 被告一:大
唐芙蓉园景
区管理分公
司
被告二:本
公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6年4月起诉方以服务合同纠
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
演出服务费98.56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资金
占用费1.17万元;
3.依法判令被告一赔偿违法解
约损失共计154.67万元;
4.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
维权费用律师费2万元;
5.依法判令被告二在被告一不
能足额清偿上述债务时,对不足
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暂计
256.40
万元 | / | 审理
阶段 | / | / |
注:陕西荣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山河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荣腾公司于2025年1月提起诉讼,请求山河公司支付保安服务费,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原审判决山河公司、本公司败诉,荣腾公司依据生效判决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划扣本公司资金101.18万元。
为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该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裁定,决定本案再审。后续公司将依法推进相关诉讼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6年半年报披露日至9月末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单位:万元
| 起诉
(申请)
方 | 应诉(被申
请)方 | 承担
连带
责任
方 |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
(仲裁)
涉及金
额 |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 诉讼(仲
裁)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
| 西安龙
腾保安
服务有
限公司 | 被告一:西
安安合泰商
业运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
被告二:西
安曲江新区
管理委员会 | / | 民
事
诉
讼 | 2026年8月,起诉方以服务合同
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连
带支付安保服务费134.25万元
及逾期付款利息;2.依法判令二
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134.25
万元及
逾期付
款利息 | / | 审理
阶段 | / | / |
| 西安龙
腾保安
服务有
限公司
曲江新
区分公
司 | 西安安合泰
商业运营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 | / | 民
事
诉
讼 | 2026年8月,起诉方以服务合同
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安保服务费132.73万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132.73
万元及
逾期付
款利息 | / | 审理
阶段 | / | / |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部分于本期内发生的案件尚未结案或在审理阶段,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