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6-058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号)核准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1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6,844.2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13.1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2〕1-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工大科雅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和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开立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就“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公司已将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5060078801100001261;银行账号:45060078801800001765)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对应开立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45060078801100001261;银行账号:45060078801800001765)的销户手续,账户销户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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