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科新源(30129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6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拟为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 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53.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 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苏州银行与债务人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派新能源”)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 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XU9JX87 3、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十路2号 4、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 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经营) 9、主要产品: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电子级碳酸二乙酯, 电子级碳酸甲乙酯,电子级碳酸乙烯酯,高纯级碳酸二甲 酯,高纯级碳酸甲乙酯,高纯级碳酸乙烯酯,工业级丙二 醇,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精细级丙二醇,一缩二丙二醇, 日化级丙二醇,聚酯级乙二醇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思派 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思派新能源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思派新能源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3、被担保方: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 5、保证范围: 5.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 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 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 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 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5.2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 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在本金余额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前提下,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 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 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 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7.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 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7.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7.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 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 额为284,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07%,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5,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64%。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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