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7:56:41 中财网
原标题:拓新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5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2.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06.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概述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秀强先生,董事渠桂荣女士,副总裁李涛先生、马冠军先生、王德地先生及核心骨干人员邵艳行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过半。增持期间内,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3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706.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增持方式增持股数(股)增持金额(万元)增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杨西宁集中竞价77,000171.930.0608
 大宗交易100,000204.000.0790
 小计177,000375.930.1399
王秀强-000.0000
渠桂荣集中竞价8,70019.910.0069
李 涛集中竞价4,70010.960.0037
马冠军集中竞价3,7008.360.0029
王德地集中竞价7,00015.960.0055
邵艳行集中竞价27,40061.560.0217
 大宗交易104,790213.770.0828
 小计132,190275.330.1045
合计333,290706.450.2634 
注:上表中如有尾差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姓名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杨西宁34,455,65027.228134,632,65027.3680
王秀强1,652,4001.30581,652,4001.3058
渠桂荣3,974,5003.14083,983,2003.1477
李 涛004,7000.0037
马冠军003,7000.0029
王德地007,0000.0055
邵艳行3,8000.0030135,9900.1075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分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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