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贝卡(6004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瑞贝卡 股票代码:600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玉梅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日期:2026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人声明……………………………………………………………………2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第七节 备查文件…………………………………………………………………10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9月4日披露《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结合自身实际及市场行情变化继续减持股份。 如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瑞贝卡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贝卡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瑞贝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瑞贝卡股份3,4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40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59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且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玉梅 签署日期:2026年9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玉梅 签署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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