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科技(30126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0,587,520.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372,479.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基于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动向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等),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为更加合理布置生产厂房和工艺装备,缩短物流线路,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工艺水平,公司变更“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实施方式并对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危险废物无害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7,929.16万元(暂估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二期”并将本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项目第二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2026年3月31日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 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进行变更,拟变更投入新“13.5 / 1 / ” 项目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和 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变更后新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减少了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生产线。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节余募投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3 t/ ” 鉴于 万 年焚烧处置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朱树博 廖卫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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