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603126):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2:52: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材节能: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1、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10月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即10月9日9:15-15:00。

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
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选举监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2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提
问。

五、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六、由监票人清点表决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八、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顺
利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登
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三、股东发言、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在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五、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
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的发言和质询。

六、表决办法:
(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实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
种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对于现场投票,对“同意”、“反对”、“弃权”只能表达一种意见,并在相应的栏目划“√”,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股东(包括授权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二)股东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交给工
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三)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监票人参加清
点,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公
司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现提名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同履职,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
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附件:《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议案1附件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标,男,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历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局副局长、审计部部长,中
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安徽省宣城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 方被担 保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截至目前担保余 额调整前 预计担 保额度调整后 预计担 保额度调整后 担保额 度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担保预 计有效 期是 否 关 联 担 保是 否 有 反 担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中材 节能中材 节能100%89.88%担保预计金额已 实际发生,即贷35,00035,00017.10%与借款 期限一否否

 (香 港) 清洁 能源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中 材节 能香 港”)  款本金4,836万 美元等值人民币 及主合同项下全 部贷款利息、罚 息等全部债务和 实现债权的全部 费用。   致  
中材 节能 (武 汉) 有限 公司中材 潜江70%88.00%001,0000.49%以实际 签署的 协议约 定为准否不 适 用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中材 节能纳沃 伊清 洁能 源100%62.97%担保预计金额已 实际发生,即被 担保人应偿付的 全部贷款本金 2.50亿元人民币 等值美元、利息、 罚息、复利、补 偿金、违约金、 赔偿金、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 息、贷款人实现 债权的合理费用 及根据贷款协议 约定应向贷款人 支付的任何其他 款项和费用。36,00035,00017.10%自贷款 协议项 下债务 履行期 届满之 日起两 年否否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中材 节能潍坊 国联 嘉禾 新材 料有 限公 司49%58.35%04,0004,0001.96%以实际 签署的 协议约 定为准否不 适 用
(三)本次调整自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2027年4月20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依据
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担保金额,并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根据股东会及总裁办公会的决议共同负责并处理公司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调整涉及新增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潜江)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持 股70%,湖北兆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30%
法定代表人熊洪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4F4RAH6H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8日
注册地湖北省潜江市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 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 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 日/2026年1-6 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 日/2025年度(经 审计)
 资产总额3,371.234,523.74
 负债总额3,342.243,981.02
 资产净额28.99542.72
 营业收入1,092.571,394.63
 净利润-513.73-901.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6年8月,中材节能香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分行的贷款展期,公司继续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二)2026年7月,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纳沃伊清洁能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其他担保计划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调整后的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及成员企业的实际
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制订的,旨在满足被担保方日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资金及履约需求。公司对控股成员企业具备充分控制力,可有效监控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参股企业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也将持续关注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偿债能力,审慎管控担保风险。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9%,以上担保总
额包含年度担保计划内已批准未使用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其中美元担保均按照2026年9月2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并含利息。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现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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