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获授2026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份额将由董事会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除此之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2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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