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603650):彤程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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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2:31: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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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
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ZHANGNING女士。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6年9月30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增持数量区间为650万股~1300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ZHANGNING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 ?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1,570,900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23% |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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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 ?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ZHANGNING | 1,570,900 | 0.23% | / |
| | RED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 294,570,000 | 43.05% | 为ZHANGNING女士直接
控制 |
| | Virgin
Holdings
Limited | 80,162,700 | 11.72% | 为ZHANGNING女士直接
控制 |
| | 合计 | 376,303,600 | 55.00% | / |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首次增持后的持股比例。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 增持主体名称 | ZHANGNING |
|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 29,369,192港币 |
|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 H股:773,400股 |
|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 H股:0.11% |
|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
和比例 | 本次增持前:
A股持股837,500股,占比:0.12%
H股持股0股,占比:0.00%
本次增持后:
A股持股837,500股;占比:0.12%
H股持股733,400股,占比:0.11% |
|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及内容 | ?是(内容:ZHANGNING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
排执行后续增持)
?否 |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ZHANGNING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H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不设价格上限,以实际发生为准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H股:650万股~1300万股 |
| 拟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设价格上限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ZHANGNING女士将根据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执行本次增持计划。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ZHANGNING女士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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