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新材(920083):金戈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920083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公告编号:2026-119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戈新材 股票代码:92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东明三路18号C栋2层215-1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市横琴粤科瑞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733(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13楼自编1301、1302、1303、1315、1316室 法定代表人:程强 权益变动性质:因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5.0000%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一)粤科知识产权基金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说明 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市横琴粤科瑞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粤科瑞和投资中心(有限合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五、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公司股东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122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与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需要披露的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粤科知识产权基金、广东科瑞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63,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北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l、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金戈新材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谭柏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强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广州市粤科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谭柏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强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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