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920101):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6-078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旭海先生、张万利先生、韩家勇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旭海先生、张万利先生、韩家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离任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韩宏稳先生、刘云海先生和石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韩宏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云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石一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刘旭海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张万利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韩家勇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旭海先生、张万利先生和韩家勇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韩宏稳先生、刘云海先生和石一峰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离任独立董事刘旭海先生、张万利先生和韩家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补选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候选人韩宏稳先生、刘云海先生和石一峰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韩宏稳先生、刘云海先生和石一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29日 附件: 1. 韩宏稳先生简历 韩宏稳,男,1990年 6月 27日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博士学历。2020年 5月-2020年 12月,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生导师;2021年 1月-2023年 2月,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生导师;2023年 3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5年 9月-至今,任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宏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 刘云海先生简历 刘云海,男,1966年 2月 8日出生,民革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息与通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历。2004年 1月-2026年 6月,任浙江大学信电系副教授。 刘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 石一峰先生简历 石一峰,男,1987年 11月 29日出生,中共预备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学历。2016年 7月-2019年 5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2019年 5月-2020年 12月,任浙江大学讲师;2021年 1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24年 9月-至今,任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一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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