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6,57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81,863,8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1,139,1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724,778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6,1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8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包含通讯形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49%。 表决结果:通过,聂蓉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孙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827%。 表决结果:通过,孙晓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03%。 表决结果:通过,谭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43%。 表决结果:通过,吴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7%。 表决结果:通过,庞俊巍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2%。 表决结果:通过,丛培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5%;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97%;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6%;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07%;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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