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30114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0:57:28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磁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83,189,232股,占公司有67.0705%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82,40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784,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3,669,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2,884,657 2.3257%
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784,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83,126,43299.9245%62,8000.0755%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3,606,43298.2885%62,8001.7115%00%0通过
2.00关于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83,125,43299.9233%63,8000.0767%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3,605,43298.2612%63,8001.7388%00%0通过
3.00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83,126,43299.9245%62,8000.0755%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3,606,43298.2885%62,8001.7115%00%0通过
1.00-3.00
上述提案 均属于特殊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杨裕民律师、周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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