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网(002306):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4月4日、5月23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实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邮法院”)起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2,000万元,高邮法院现场查封中科高邮110KV变电站壹座;2026年5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收到高邮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众鑫实业不服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2025)苏1084民初493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中院”)提起上诉。现将该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收到扬州中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6)苏10民终2690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77万元,由众鑫实业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与宏成嘉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针对该众鑫实业案件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256.30万元,鉴于本公告其他案件尚未收到法律文书且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金额以判决结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五、风险提示 原告方前期虽申请查封中科高邮110KV变电站,但未实际影响中科高邮厂区日常维护及正常用电,公司将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确保日常业务正常推进。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资产查封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民事裁定书》; 3、《民事起诉状》、传票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