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7:32:25 中财网
原标题:哈尔斯: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7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合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已增持金额754.16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26 9 29
截至 年 月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控股股东吕强先生
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增持期间增持 方式已增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已增持金额 (元)[注2]
吕丽珍董事、副总裁2026年6月30 日-2026年9 月29日(增持 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集中 竞价644,900.000.1152%4,500,572.06
欧阳波董事、副总裁     
    326,000.000.0582%2,085,389.40
邵巧蓉首席财务官     
    30,000.000.0054%202,431.06
吴汝来董事会秘书     
    121,800.000.0218%750,678.50
孙玉来副总裁     
    400.000.0001%2,552.00
合计1,123,100.000.2006%7,541,623.02   
[注1]:上表中如有尾差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增持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吕强176,327,685.0031.4977%176,327,685.0031.4977%
吕丽珍21,291,500.003.8033%21,936,400.003.9185%
欧阳波14,093,800.002.5176%14,419,800.002.5758%
吕丽妃5,751,000.001.0273%5,751,000.001.0273%
吕懿6,925,500.001.2371%6,925,500.001.2371%
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注2]224,389,485.0040.0830%225,360,385.0040.2565%
邵巧蓉600,000.000.1072%630,000.000.1125%
吴汝来1,150,000.000.2054%1,271,800.000.2272%
孙玉来-0.0000%400.000.0001%
合计226,139,485.0040.3956%227,262,585.0040.5963%
[注3]:上表中如有尾差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4]:吕强为公司控股股东,吕丽珍、欧阳波、吕丽妃、吕懿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等原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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