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3,199.51万元。 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9 29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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