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301157):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6:56:29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0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冬强先生、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为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且为会计专业人士,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行选举。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冬强先生简历:
杨冬强,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委员。1996年07月至1999年03月在杭州松下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担任电子车间主管;1999年04月至2001年07月在杭州摩托罗拉移动电话用户机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2001年08月至2003年10月在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主管;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在华塑电子担任监事;2005年12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监事、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长;2018年12月至2026年09月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6年09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杨冬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李明星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杨典宣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之外,杨冬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冬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3.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7.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2、李明星先生简历:
李明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年07月至1999年08月在杭州华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1999年09月至2003年10月在杭州高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在杭州丽峰贸易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05年12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执行总经理、总经理;自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6年09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产业投资研究中心主任;自2025年10月至今在燧寰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李明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李明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3.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7.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3、杨典宣先生简历:
杨典宣,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89年06月至1996年12月经商;1997年01月至2003年10月为乐清市振兴无线电厂员工;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在华塑电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华塑有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04月至2017年03月担任乐清市虹桥镇吴宅村村主任;2008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华塑有限监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2018年12月至2026年09月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6年09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杨典宣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除此之外,杨典宣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典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6.1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4、聂孟建先生简历:
聂孟建,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2003年09月至2005年05月在陕西瑞尔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5年05月至2006年05月在西安庆元机电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6年06月至2009年03月在陕西艾特隆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大区经理;2009年03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自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聂孟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聂孟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为人先生简历:
陈为人,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商业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副教授。1985年08月至2023年01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先后任职法学院党委书记和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为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2、雷鸣先生简历:
雷鸣,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教授。

1991年10月至1996年09月在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担任工程师;2002年06月至2004年05月在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担任研究员;2004年06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并担任其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雷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3、张小宁先生简历:
张小宁,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刑法学专业,教授。2004年08月至2010年08月在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任教;2010年04月至2013年04月在(日本)立命馆大学衣笠综合研究机构主攻博士后;2013年04月至2023年04月在山东大学(威海)任教,并担任法学院副院长;2023年04月至今在上海政法学院任教,并担任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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