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600495):晋西车轴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贾小荣)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贾小荣 2025年,本人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坚持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长期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工作,重点 依托自身在军工科研、产业发展及战略规划方面的经验积累, 为公司战略决策、产业转型及合规治理提供专业支撑,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贾小荣: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发 展规划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所长助理、科技委委员, 已退休。现任晋西车轴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5年4月2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行使 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同,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次,审计 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本人均能按时出席相关 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未有缺席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关工作,报告期内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发放的执行情况、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 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监事会改革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薪 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的匹配度,确保考核体系 科学合理。同时,结合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薪酬管理 的系统性要求,提前谋划布局,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合规 完善奠定基础。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我共参加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控评价、会计政策变 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金管理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进行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无异议,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出席审计委员会,系统性审阅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坚持定期 听取内部审计重点工作进展汇报,针对审计实施中的难点堵 点、风险识别偏差等关键问题,给出精准化、可操作的指导 意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风险领域,前置审阅专项审计 方案,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资 产安全、规范经营运作提供了坚实支撑。在2025年年报审计 准备阶段,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计划,就年 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案、重要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风险评估及控制等内容进行了沟通,督促注册会计师重 点关注证监会监管新规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沟通工作,全年出席 股东会5次,倾听中小股东的心声;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 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关注媒体报道和投资者互动平台留言, 及时了解市场诉求;将中小股东关心的经营质量、内控合规、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重点 关注、审慎审议,有效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全面掌握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本人充分发挥经验优势,积极开展现场调研与 实地走访。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查阅公司经营资料,深入了解业务运营、项目进 展、风险管控等情况。2025年7-8月,我重点对公司“十五五” 发展规划报告进行专题分析调研,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深度工 作访谈。依托自身在军工科研院所数十年积累的战略规划经 验,重点就规划中的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军 民融合发展路径、市场开拓策略、国际化经营布局以及产业 能力建设等方面,与经营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及国家相关政策导向,提出了具体的规划方向建议, 为公司未来五年的转型发展贡献专业智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信息支持。日常工作中, 我通过电话、邮件、会议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掌握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进展等动态 信息;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重大项目、风 险管控等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7 项关联交易议案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发表 审查意见,分别涉及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 综合授信业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 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过往也未发生过违规 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 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实际和产业规划布局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并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董事津贴、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发放的执行情况,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 标准。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 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 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七)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长 期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梳理和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持续完善信息披 露工作的信息化管控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 关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发布定期报 告4份,临时公告65份,未出现披露差错,确保了信息披 露的质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审计部关于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 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 对内控评价过程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持续关注,认为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流程和内控体系,内控制度为合规经营、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公允提供了合理保证,内控体系总 体运行有效、管控适度,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重要内控缺 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自有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董事 会制定并履行相关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 多年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积累的战略规划与科研管理经验, 重点在公司治理、战略决策、薪酬考核合规及风险防控等方 面发挥专业作用,特别是在公司“十五五”规划调研中,积 极贡献产业洞察与行业经验,现场工作时间超出相关标准要 求。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入学习新《公司法》及最新监管 政策,紧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趋势和资本市场改革要求,不 断提升履职能力。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将重 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新规要求,完善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确保薪酬结构与业绩联动机制全面合规;二是强化 薪酬与战略的联动,将薪酬激励与公司产业转型、科技创新 等战略目标深度绑定;三是健全约束机制,细化操作规则。 同时,继续立足战略专业视角,在公司重大决策、产业转型 布局等方面发挥咨询作用。始终坚守独立性底线,恪尽职守, 切实维护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贾小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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