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6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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