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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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奥普特: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4月23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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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
议案三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
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
议案六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9
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0附件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逐项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10:0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三)召集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卢盛林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逐项宣布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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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5,578,800.79元,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179,344.00元。本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12,588.08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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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三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质。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公司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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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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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审查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具体薪酬予以确认: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

2025年度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如下:

姓名职务2025年度薪酬(万元/年)(税 前)
卢治临董事、总经理78.00
卢盛林董事长、副总经理70.00
许学亮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70.99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以下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规模、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授予的权益获取。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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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分红金额上限等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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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2025年,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使规范公司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促进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57亿元,净资产30.90亿元;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同比增长39.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增长36.63%。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判断,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1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25-1-201.《关于收购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5-3-1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2025-3-17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5-4-21.《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 案》; 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5-4-28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 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 案》; 16.《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2025-7-25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3.《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2025-8-20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8.《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5-9-5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5-10-27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5-12-8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5-12-30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1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4-2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5-5-19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9-5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等内容进行认真核查。

2.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通过审查被提名人的资料,确定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董监高的职责、重要性以及市场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一方面,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查、审阅资料等方式详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决策,对审议事项提出问询并提供相关建议,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长,重点关注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高度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证券部认真围绕公司投资者关系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更加规范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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