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6:30:36 中财网
原标题:奥普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61,846.3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1,315.8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8,249.48
二、募集资金净额153,596.9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10,371.02
本年度使用金额9,423.66
暂时补流金额3,000.00
现金管理金额28,213.94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05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862.0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3,450.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奥普特视觉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市分行44050177004100001681678.01使用中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7068886911,900.94使用中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769905291310888365.78使用中
奥普特视觉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769909382310666505.55使用中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944001010002240163/已注销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944002010002240170/已注销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769905291310668/已注销
合计13,450.27   
注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2年3月25日销户; 注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1010002240163),系原用于“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3年4月23日销户;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户(账号:769905291310668),系原用于“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5年8月19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20日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起始日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董事会审议 通过日期归还募集资 金日期归还募集 资金金额
2,000.002025年 7月 15日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4年 8月 29日2025年 7月 18日2,000.00
3,000.002025年 10月 15日    
   2025年 8月 20日//
根据2025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二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由于上述资金通过一般户实施,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已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8,213.94万元,用于购买以下产品:
单位:万元

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 类型截止 日期归还 日期尚未归 还金额预计年 化收益 率利息 金额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单位大额存 单定期 存款2026- 9-29/1,009.641.95%/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单位大额存 单 2024年 第 96期定期 存款2027- 1-30/3,101.402.60%/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单位大额存 单 2025年 第 0653期定期 存款2028- 3-21/4,043.962.15%/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单位大额存 单 2024年 第 2591期定期 存款2027- 12-31/2,042.522.15%/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长安 支行单位大额存 单 2025年 第 0653期定期 存款2028- 3-21/1,016.422.15%/
奥普特视觉 科技(苏 州)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乌沙支行大额存单 2024年第 042期(3年 期)定期 存款2027- 7-11/8,000.002.35%/
奥普特视觉 科技(苏 州)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乌沙支行大额存单 2024年第 090期(3年 期)定期 存款2027- 12-27/9,000.001.9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2025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节余资金 金额节余资金 用途新项目 名称新项目 计划投 资总额新项目计划 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董事会 审议通 过日期股东会 审议通 过日期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3,211.84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2025 年 7月 25 日/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园建设项目20,226.91继续存放 账户///2025 年 7月 25 日2025 年 9月 5日
1、结项“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剩余。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3,211.8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终止“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由于下游产品需求的品类增加及公司产品线的拓展,继续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已不再符合公司实际的下游业务需求,公司拟提前终止该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0,226.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综上,公司将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23,441.14万元、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已于2026年1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 12月 28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23.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9,794.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31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募投项目 性质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 项目生产建设59,573.1259,573.1259,573.12767.7548,808.44-10,764.6881.93%2024年 12月107,446.81不适用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 设项目生产建设30,659.7830,659.7830,659.78693.2012,772.29-17,887.4941.66%2025年 7月不适用不适用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项目30,431.0230,431.0230,431.02162.4510,229.06-20,201.9633.61%2025年 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研发项目13,419.7013,419.7013,419.701,289.7510,504.59-2,915.1178.28%2025年 7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运营管理4,513.284,513.284,513.28-4,670.16156.88103.48%2023年 3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15,000.0015,000.0015,000.00-15,099.6299.62100.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注 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510.5217,710.5217,710.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53,596.90153,596.90153,596.909,423.66119,794.68-33,802.2277.99%-107,446.8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5年 7月 25日和 2025年 9月 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鉴于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品类已显著扩展且公司产品线已完成全 场景覆盖的升级,原“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产能规划已无法匹配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决定终止该项目。 2025年 12月 30日和 2026年 1月 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 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 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 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7月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转出至
自有资金账户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0年 12月 28日            
变更后的 项目对应的原项 目募投 项目 性质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截至期末 计划累计 投资金额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投资 进度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董事会 审议通 过时间股东会 审议通 过时间
总部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总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研发 项目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30,431.0230,431.02162.4510,229.0633.61%年 2025 12 月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 8月 22 日2022年 9月 7 日
合计30,431.0230,431.02162.4510,229.0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募投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2年 8月 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 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 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投资金额由 19,115.21万元增加至 30,940.9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11,315.81万元增 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 30,940.99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2年 9月 7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年 10月调整到 2025年 12月。具 体原因为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筑主体变化、新增建筑面积等导致土建工程延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5年 12月 30日和 2026年 1月 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 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 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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