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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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6:26: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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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普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61,846.3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11,315.81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8,249.48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53,596.9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10,371.02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9,423.66 |
| 暂时补流金额 | 3,00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28,213.94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5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0,862.0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3,450.27 |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仅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奥普特”)、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 2020年12月28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奥普特视觉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市分行 | 44050177004100001681 | 678.01 | 使用中 |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 670688869 | 11,900.94 | 使用中 |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 | 769905291310888 | 365.78 | 使用中 |
| 奥普特视觉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 | 769909382310666 | 505.55 | 使用中 |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944001010002240163 | / | 已注销 |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944002010002240170 | / | 已注销 |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 | 769905291310668 | / | 已注销 |
| 合计 | 13,450.27 | - | | |
注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2010002240170),系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2年3月25日销户;注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户(账号:944001010002240163),系原用于“营销网络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3年4月23日销户;注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户(账号:769905291310668),系原用于“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项目用途开设账户,已于2025年8月19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7.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共计为人民币1,251.40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907.01万元,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44.38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
日期 |
| 总部机器视觉制
造中心项目 | 59,573.12 | 819.13 | 819.13 | 2021年4月26日 | 2021年4月14日 |
| 华东机器视觉产
业园建设项目 | 30,659.78 | 87.88 | 87.88 | 2021年4月26日 | 2021年4月14日 |
| 已支付发行费用 | 8,249.48 | 344.38 | 344.38 | 2021年4月26日 | 2021年4月14日 |
| 合计 | 98,482.38 | 1,251.40 | 1,251.40 | / | /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及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20日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起始
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
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
金日期 | 归还募集
资金金额 |
| 2,000.00 | 2025年7月
15日 |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4年8月
29日 | 2025年7月
18日 | 2,000.00 |
| 3,000.00 | 2025年10月
15日 | | | | |
| | | | 2025年8月
20日 | / | /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
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
奥普特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8,21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
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45,000.00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2024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8日 | 2024年12月9日 |
| 45,000.00 | | | | |
| | | 2025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2025年12月8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截止日期 | 存款期限天
数 | 金额 | 预计年
化收益
率 | 利息
金额 |
|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定期
存款 | 2026-9-29 | 552(可随时
赎回) | 1,009.64 | 1.95% | / |
|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2024年第96期 | 定期
存款 | 2027-1-30 | 628(可随时
赎回) | 3,101.40 | 2.60% | / |
|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2025年第0653
期 | 定期
存款 | 2028-3-21 | 908(可随时
赎回) | 4,043.96 | 2.15% | / |
|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2024年第2591
期 | 定期
存款 | 2027-12-31 | 735(可随时
赎回) | 2,042.52 | 2.15% | / |
| 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
长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2025年第0653
期 | 定期
存款 | 2028-3-21 | 816(可随时
赎回) | 1,016.42 | 2.15% | / |
| 奥普特视觉
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乌沙
支行 | 大额存单2024
年第042期(3
年期) | 定期
存款 | 2027-7-11 | 1,095(可随
时赎回) | 8,000.00 | 2.35% | / |
| 奥普特视觉 | 中国建设银行 | 大额存单2024 | 定期 | 2027-12-27 | 1,095(可随 | 9,000.00 | 1.90% | / |
| 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乌沙
支行 | 年第090期(3
年期) | 存款 | | 时赎回) | | |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2025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投资总额 | 计划投入超
募资金金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
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
过日期 |
| 总部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在建项目 | 30,940.99 | 30,940.99 | 2022年8月23
日 | 2022年9月7
日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剩余。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3,211.8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由于下游产品需求的品类增加及公司产品线的拓展,继续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已不再符合公司实际的下游业务需求,公司拟提前终止该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应付未付款项后,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0,226.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 | | | |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
额 | 节余资金用
途 | 新项目
名称 | 新项目
计划投
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
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
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
通过日期 |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 3,211.84 |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 / | / | / | 2025年7月
25日 | / |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园建设项目 | 20,226.91 | 继续存放账
户 | / | / | / | 2025年7月
25日 | 2025年9月
5日 |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
综上,公司将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23,441.14万元、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已于2026年1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
奥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奥普特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
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 | | | | |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23.66 | | | | | | | | |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794.68 | |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315.81 | |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7.37%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
目性质 |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
(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具体
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中心项目 | 生产建
设 | 否 | 59,573.12 | 59,573.12 | 59,573.12 | 767.75 | 48,808.44 | -10,764.68 | 81.93% | 2024年
12月 | 107,446.81 | 不适
用 | 否 |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
设 | 是 | 30,659.78 | 30,659.78 | 30,659.78 | 693.20 | 12,772.29 | -17,887.49 | 41.66% | 2025年7
月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是 |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研发项
目 | 是 | 30,431.02 | 30,431.02 | 30,431.02 | 162.45 | 10,229.06 | -20,201.96 | 33.61% | 2025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是 |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
目 | 否 | 13,419.70 | 13,419.70 | 13,419.70 | 1,289.75 | 10,504.59 | -2,915.11 | 78.28% | 2025年
7月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否 |
|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 运营管
理 | 否 | 4,513.28 | 4,513.28 | 4,513.28 | - | 4,670.16 | 156.88 | 103.48% | 2023年
3月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99.62 | 99.62 | 100.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注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510.52 | 17,710.52 | 17,710.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否 |
| 合计 | 153,596.90 | 153,596.90 | 153,596.90 | 9,423.66 | 119,794.68 | -33,802.22 | 77.99% | - | 107,446.81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5年7月25日和2025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鉴于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品类
已显著扩展且公司产品线已完成全场景覆盖的升级,原“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的产能规划已无法匹配当前及
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
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
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
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7月结项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 | 2020年12月28日 | | | | | | | | | | | | |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
项目 | 募
投
项
目
性
质 | 实施主体 | 实
施
地
点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 投资进
度(%)
(3)=(
2)/(1
)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具体
到年月)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 董事会
审议通
过时间 | 股东会
审议通
过时间 |
| 总部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 总部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超
募资金 | 研
发
项
目 | 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东
莞 | 30,431.02 | 30,431.02 | 162.45 | 10,229.06 | 33.61 | 2025年12
月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是 | 2022年
8月22
日 | 2022年
9月7日 |
| 合计 | 30,431.02 | 30,431.02 | 162.45 | 10,229.06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具体募投项目)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总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
30,940.9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30,940.99万元。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
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0月调
整到2025年12月。具体原因为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筑主体变化、新增建筑面积等导致土建工程延期。 | | | | | | |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
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
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投资
建设新项目“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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