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靖)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5月7日届满,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首次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靖先生,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与技术教授。曾任: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共参加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4 4 2 员会次、提名委员会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 任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与外部审计团队就年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结果的公允性。通过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审阅公司报送的经营资料、财务报告及重大事项文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需求,在会议组织、资料提供、信息沟通等方面给予充分配合,确保本人能够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此外,本人还结合履职需要,对公司生产基地、募投项目等进行了实地考察,与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掌握公司经营实际,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除通过日常履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查外,还依托参加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平台,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认真倾听其关于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及股东回报等方面的意见与诉求,并将相关建议如实反馈至管理层,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述相关议案均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重点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及相关影响与风险开展了审慎审查与评估。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依法依规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并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事项构成公司需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 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4月办理完毕,控制权变更事项顺利落地。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监督职责,履职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关注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管理层平稳过渡及战略协同衔接等关键事项,认真履行监督、核查及建言献策义务。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议案。本次会议有序完成董事会换届后的治理架构搭建工作,有力保障了公司管理层队伍稳定及治理结构合规健全,有效防范控制权变更可能引发的经营波动风险,为公司后续持续稳健经营及战略落地夯实了公司治理基础。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邢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职业操守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相关会计处理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属于年度常规会计估计事项,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亦不存在前期差错更正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金额公允反映了资产的实际价值,不存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4月16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并与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韩江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邢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前述有关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钱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张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补选李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平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代表公司执行事务)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前述有关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相关董监高的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第六届董事薪酬方案,并调整了2025年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调整事项。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及员工持股计划运行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出赞成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靖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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