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部湾港)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远洋 股票代码:601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8层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19层 权益变动性质:拟增加(认购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宁波远洋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部湾港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部湾港在境内和境外不涉及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化区域港口航运协同,加强北部湾港与宁波远洋在港口运营、航线网络、物流供应链等领域的协同合作,提升区域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完善“港口+航运”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宁波远洋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引入北部湾港为战略投资者,深化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资产配置、提升资本运作效率的重要举措,符合双方长期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基于此,本次权益变动为北部湾港通过认购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而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宁波远洋股份,也未实际控制宁波远洋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2026年4月2日,宁波远洋与北部湾港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回购、保底等特殊协议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持有宁波远洋的股票数量为72,701,852股,占发行完毕后宁波远洋总股本5%,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股数为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参与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以“名股实债”形式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宁波远洋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宁波远洋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新股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行人宁波远洋与认购人北部湾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新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种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与比例 宁波远洋同意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北部湾港发行72,701,852股A股股票,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按照北部湾港认购宁波远洋向其发行的72,701,852股A股股票计算,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北部湾港持股数将占宁波远洋发行后总股本5%。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宁波远洋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53元/股(以下简称“每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宁波远洋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宁波远洋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宁波远洋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如果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分割、股份合并或配股的除权事项,则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所确定的原则对每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四)支付条件与支付方式 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宁波远洋进行本次发行时,北部湾港应按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五)股份锁定 北部湾港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其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北部湾港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宁波远洋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A股股票出具锁定承诺,并北部湾港承诺,其认购的A股股票于锁定期内因宁波远洋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北部湾港已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宁波远洋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自2025年初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宁波远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战略合作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暂无与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重大交易的计划或相关安排。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获得的宁波远洋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说明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宁波远洋股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宁波远洋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5、宁波远洋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莫怒 2026年4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莫怒 日期: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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