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603208):江山欧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6:15:58 中财网
原标题:江山欧派:江山欧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
本人陈志杰,作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了表决权,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报告期履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志杰,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储备财务总监、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总监。现任苏州国科美润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陈志杰776003
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与公司董监高进行积极讨论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参与事项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 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 数
陈志杰33011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8月21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表决通过。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积极出席各项会议,仔细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资料,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沟通、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监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使用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3次,认真听取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工作的汇报。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就公司重要事项如收入确认和减值的审计过程、执行程序并结合行业现状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有效推进公司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考察等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日常联系,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2025年5月21日,本人实地参观、考察了公司莲华山防火门产线、橱衣柜产线、工程展厅参观、考察,与公司内部审计、财务负责人、董秘等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日常掌握的公司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

2025年8月13日及11月10日,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现阶段运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公司通过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月度情况汇报,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会议,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股东大会等各种会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效保障与工作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了《江山欧派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一定的项目质量控制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梓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胡云辉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志杰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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