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 2026Z00236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010-67085873 电话: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录 内 容 页次 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1-2 况鉴证报告 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1-10 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236号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银江技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银江技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银江技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银江技术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核对、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除本报告专项说明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外,银江技术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银江技术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鲁军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滨滨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2023年4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西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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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应对相关诉讼,部分诉讼已调解结案;同时公司正在通过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冻结金额,并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尽快完成冻结金额的账户置换和解封。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5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267,544.35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7,583,668.04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6,000,000.00元,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83,668.0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6、未按期归还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将募集资金账户通过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将募集资金通过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额为142,666,957.20元,上述交易与募投项目无关,需要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4月29日,公司通过关联方杭州聚能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出2,000.00万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2024年5月7日,公司通过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联方杭州聚能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方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转出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合计金额3,000.00万元。 上述合计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实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事宜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且未经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系违规使用,截止2025年6月30日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预付款时间较长,通过关联方回流募集资金,违规用于日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中有2023年度发生的预付款28,720,973.2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用于认定为不属于募投项目的支出 公司2023年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用于非募投项目情况,主要为采购非募投项目使用的硬件、软件及非募投地点的装修等,累计金额为93,352,468.02元。该部分资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4、坐扣的发行税费转回 2023年 4月,中泰证券账户收到银江技术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999,999,993.60元,中泰证券在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499,999.92元(含增值税额764,150.94元)后,将余额986,499,993.68元汇入银江技术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按照规定,发行税费不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因此发行税费764,150.94元在券商坐扣后,应当用公司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发行税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募集资金因公司涉及诉讼被法院保全及强制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因诉讼保全导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基本被司法冻结,并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轮候冻结情形。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解除冻结。 公司2024年1-12月存在因非募投项目诉讼事项,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金额为292,852,979.00元。2024年5月31日,因与杭州链杭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浦发保俶支行被司法划转62,614,489.0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行被司法划转119,412,091.0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被司法划转13,523,419.83元;2024年7月8日,因与舟山市太平洋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浦发保俶支行被司法划转500万元;2024年9月26日,因与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划转28,382,515元;2024年11月7日,因与东冠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兴业被司法划转52,476,174元;2024年12月6日,因与来*贤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划转11,444,290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1-12月存在因非募投项目诉讼事项,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金额为22,651,501.94元。2025年9月22日,因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被司法划转9,766,815.42元;2025年9月23日,因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5,480,830.39元;2025年11月11日因与上海正合奇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被司法划转159,499.56元;2025年8月7日,因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3,134,729.00元;2025年10月21日,因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1,670,000.00元;2025年10月24日,因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681,812.34元;2025年11月4日,因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877,414.59元;2025年11月10日,因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830,000.00元;2025年11月10日,因与上海正合奇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被司法划转50,400.64元;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将被法院强制扣划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6、归还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归还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不应当以任何理由延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2024年5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归还该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5,410,000.00元。 六、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的整改措施 1、转回不当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紧张,将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积极与法院、银行、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通过与原告诉讼、和解、资金置换等方式,争取尽快解除募集资金冻结情形。 2、积极开展内部公司治理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 公司内部对该事项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加强内部教育。公司将进行专项内控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及信息披露水平。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度,不仅仅将内控的整改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将整改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3、进行相关培训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 编制单位: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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