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银江技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6年3月23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银江技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3月23日 2、培训方式:远程授课 3、培训人员: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盛苑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就2025年度新增或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化并购重组改革、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效能、财务报告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介绍了相关上市公司被监管、处分案例。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性和其对自身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加深了相关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等各环节监管要求的进一步理解,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可能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重大经营性风险。 此外,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于杜绝资金占用、强化财务报告披露质量、防范内幕交易、并购重组改革、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效能等事项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晓刚 盛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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