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桢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桢 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独立履职,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何桢,博士,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91年3月至今任教于天津大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工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分会主任委员、天津市工业工程学会理事长等职务。曾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六届天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组长。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现场出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成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规划及行业现状。通过对生产过程的详细了解,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生产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渠道拓展等方面提出建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安排,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关注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进度安排,督促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重点关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年度审计事项,认真分析审计师对于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相关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舆情和互动易平台,查看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将切实可行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维护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本人自2025年11月28日起任职,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生产基地、直营门店等,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门店和生产线一线员工进行交流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良好,内控执行到位,对于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本人也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在本人任职初期,采取专人陪同考察、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助力本人了解公司情况。日常工作中,与董事会秘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实时保持沟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相关材料准备充分详尽、流程安排合理,有效帮助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未发生阻碍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况,有效发挥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充分运用自身经济学专业知识及经验,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通过保持与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环节,督促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查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三)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在选任本人为独立董事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任职资格、独立性、专业背景等情况,选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选任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核查,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平与效率,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绩效进行了考评,符合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督导作用,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时,认真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最后,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he@tju.edu.cn 述职人:何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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