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张文军先生、方瑛女士、张占平先生、赵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文军先生、方瑛女士、张占平先生、赵岩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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