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29,224,800.00 113,550,367.9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815,674,432.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668,109,812.98 58,573,610.07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元,本年度使用 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剩余金额为105,961,559.79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2025 12 31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961,559.7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8,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户15124519910023)、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账户201000336061905)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暨阳支行大侣分理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在原“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公司下游客户对稳定杆产品需求旺盛,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快速形成产能以配套客户需求的能力,为更好配套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本着更加审慎的原则,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 根据公司《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中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具体操作流程中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因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简化操作流程,公司在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时直接从保证金账户划转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款,存在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银行的操作习惯,并经开立保证金账户银行确认,后续将沿用上述实际操作方式执行。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2,000,000.00元,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8,147.44万元。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1,444.2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444.23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金额16,938.77万元(含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1,25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231.99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938.77万元用于项目投资(含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0.19万元,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596.16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或进行现金管理中。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及“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实施期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布《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重庆市渝北区临空前沿科技城。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新增的产能已在建设期内逐步释放,项目在建工程已逐步进行转固。而目前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处于前期基础建设期,故项目尚不具备结项条件。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设备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等工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调整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取消了原先计划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仍将在华纬科技本部实施。因上述实施计划调整,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需要时间,无法按预定时间完成建设工作。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试运行以及验收等工作,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 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研发中心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未达100%系合同尾款待支付的金额尚未支付。 注3:超募资金投向小计金额超过超募资金总额部分系以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投入项目金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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