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华建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及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公司”)《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华建集团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和指导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董事夏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出 辞去华建集团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25 年3月,非独立董事屠旋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华建集团董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25月3月31日,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夏冰先生,屠旋旋先生辞去华建 集团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翁逸凡先生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决议。2025年4月29 日,华建集团2024年股东大会通过选举翁逸凡先生为公司董事 决议,同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增补翁逸凡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决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由5人变更为4人,其他成员不变。 华建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计安平先生(召集人)、杨德红先生、宋晓燕女士,非独立董 事翁逸凡先生4名成员组织。2025年,华建集团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各自履 职期间内,按照履职要求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 二、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间,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4次为现场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表:
1.监督及评估2024年度财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2024年度财报审计工作中,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在事前、事 中、事后与公司财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核。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财报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安排,报告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及财务状况。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间,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2025年 半年度及第一、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间,委员会关注了公司内控建设情况,依照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进行了审阅,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间,为更好地使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基础上, 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间,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委员会工作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 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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