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情况报告如下:1、2025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6个议案,认真审查了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综合其多年来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表现,认为其有效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故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相关程序合规,合法有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天健所2025年审计工作:年审工作启动前,本委员会与天健所审计团队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计划;为保障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等就质量管理体系、审计责任、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确认。年度审计期间,本委员会与相关人员保持高频沟通,定期听取天健所关于审计工作进展、配合情况等汇报,并就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变化、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等进行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审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以及年审相关报告完稿后,审计委员会针对前述会计师出具的报告认真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点开展了以下工作:独立、公正地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执业能力;监督审计机构的聘任程序与审计程序;在年度审计期间保持密切关注与沟通,推动审计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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