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等和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产品及服务购销、房屋租赁等业务。2025年度上述业务发生金额合计为6,711.04万元,2026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00万元。 2026年3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谭梅女士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方伟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64.77万元,净资产为12,999.7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784.63万元,净利润2,228.69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18,888.9653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8,056.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6,083.5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78,702.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63.82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180.07万元,净资产为13,767.2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573.41万元,净利润-525.25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浙江省杭州文三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2.84万元,净资产为1,397.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74.75万元,净利润56.73万元。 (5)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83.52万元,净资产为975.0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52.10(6)慧星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姜礼平,注册资本为8,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65,376.09万元,净资产为273,119.0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2,012.56万元,净利润48,496.70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等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慧星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慧星公司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销售和采购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5、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因业务发展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和慧星公司的子公司计划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或服务等;公司也向伟星集团的子公司零星采购相关产品。 (5)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上海实业等发生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建设等主要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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