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600177):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实施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调整授予价格为6.92元。 本次激励计划中有6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认购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自愿放弃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27人调整为760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 5、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2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1,999.996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2元/股。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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