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0028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3:41:48 中财网
原标题:周大生: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5层周大生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宗文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下午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0人,代表股份703,536,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4.8138%。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085,473,893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1,085,473,893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696,73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6人,代表股份6,798,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4.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0人,代表股份7,308,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6人,代表股份6,798,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256,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27,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79%;反对2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8%;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173,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33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22%;反对33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5%;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03,172,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33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09%;反对33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8%;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王慧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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