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68816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玲、彭钦文和非独立董事池家武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韩玲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务所认真履行职责,独立、严谨、客观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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