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报告 2025年,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5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监事会职责的全面承接,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接受外部审计期间,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与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 门严格执行。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审议公司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报告期内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五)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关联交易等方面认真监督、积极献策,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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