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 770 年度立信为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1.71 截至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10.50 限额为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2025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立信相关审计人员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 2026 3 年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立信相关审计人员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整体情况及初审意见的汇报,对2025年度完成的审计工作、初步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重大会计和报告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审阅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同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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