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更正)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2:56:27 中财网
原标题: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更正)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
提示性公告(更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搭建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优化资本结构,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待确定本次H股上市具体方案后,本次H股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决策流程,审议本次H股上市的相关议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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