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1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 2026 4 2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2.议案9和议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议案9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至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2025 本次 年度股东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9 投票简称:正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议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议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 ×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长春吉大正元 附件三: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长春吉大正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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