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2:43:37 中财网
原标题:神开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大厦一楼会议厅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芳英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人数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87122,525,50131.5285%
其中:现场出席10119,581,88630.7711%
网络投票6772,943,6150.757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90,037,914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42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8,617,914股。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680人,代表股份3,69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的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芳英、董事兼总裁张恩宇、董事赵心怡、董事兼副总裁王斌杰、财务总监陆灿芳、董事会秘书王振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 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结果
  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注销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121,986,00199.5597%361,9000.2954%177,6000.1449%通过
注:全体股东表决结果表格内“占比”指相应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 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结 果
  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注 销回购股 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 案》3,159,85585.4164%361,9009.7828%177,6004.8008%通过
注: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表格内“占比”指相应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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