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交运股份(600676):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2:25:10 中财网
原标题: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353,500.99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237,429,803.85元。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运股份600676钢运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红威蔡汉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99号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99号
电话6317216863178257
传真6317338863173388
电子信箱jygf@sh163.netjygf@sh163.net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国内物流业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市场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交通强国战略部署,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物流迎来发展新空间。公司是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一级企业,与国内外各类专业物流企业开展紧密合作,物流运作网络覆盖广泛,运输能力和运营范围基本实现全国通达无障碍。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上海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为科技制造转型升级创造了机遇。公司拥有二十多年的汽车零部件开发和制造经验,是国内最早参与轿车零部件本地化生产的企业。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随着中国社会消费升级,汽车产业的转型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平稳增长,豪华及新能源品牌乘用车销售和汽车后服务市场潜力较大。公司是上海地区著名的以乘用车销售和汽车维修为主的汽车后服务经销商。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国资国企改革新要求,做强主业,加快改革,推动转型,激活动能。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型装备物流、制造物流、多式联运、城市配送、钢铁物流等传统领域深耕细作,全力推进改革发展、市场开拓以及数字化转型等关键工作。公司通过营销创新、品牌塑造、考核优化与协同增效等方式,精准发力,积极发挥业务中心作用,协同各事业部,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巩固存量业务,探索增量业务。持续加强工程物流等优势业务市场影响力。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与国内头部汽车企业业务合作广度与深度,坚持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发力,在稳固传统业务的同时,有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新增离合器等项目,开发新能源混合动力项目,加速推进钢制电池箱体项目、储充一体机项目落地。

加快新技术探索,启动电动平衡轴项目预研,提升旋压工艺优势。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新产品报废损失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品牌布局,推动传统“单店单品牌”的独立运营模式逐步向“多品牌园区”的集约化、协同化运营模式转变,丰富浦东南路、中山南二路场地运作模式。持续提升新能源车型销量渗透率,弥补传统燃油车型销量缺口。提高续保渗透率,增强车辆维修、二手车等业务效益。积极推进龙水南路极氪家项目建设。提升“交运汇”服务效能,会员数量获得突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3年
总资产7,023,527,776.397,354,294,513.85-4.507,879,104,564.5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4,830,464,335.265,158,699,803.77-6.365,541,219,510.67
营业收入4,346,420,035.464,436,557,814.24-2.035,210,304,777.08
利润总额-315,903,279.79-385,625,162.4918.0866,894,975.42
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4,346,420,035.464,436,557,814.24-2.035,210,071,654.0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330,353,500.99-391,114,570.2915.549,178,659.7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97,131,213.45-428,753,726.94-39.27-173,519,018.64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430,328,266.02263,125,553.5563.54442,668,846.56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6.61-7.31增加0.70个百分 点0.17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2-0.3815.790.0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2-0.3815.790.01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69,871,672.371,115,648,994.071,044,760,196.031,116,139,17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22,148.43-7,005,562.8632,647,036.01-301,572,82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2,143,663.55-58,665,782.67-85,534,100.45-380,787,66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894,909.7897,868,868.25131,396,304.80241,958,002.7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2,93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5,62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 有限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股东 性质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股份 状态数量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 公司0373,767,49736.3400国有 法人
上海久事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0102,826,19310.0000国有 法人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050,000,0004.8600国有 法人
刘伟10,230,76613,870,9661.3500境内 自然 人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09,173,6690.8900国有 法人
吴宏斌6,050,4007,756,1000.7500境内 自然 人
夏瑞平-468,5004,000,0000.3900境内 自然 人
李夏樑4,000,0004,000,0000.3900境内 自然 人
孙恩菊3,860,0003,860,0000.3800境内 自然 人
张莉娟2,444,7003,644,7000.3500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373,767,497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久事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2,826,19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 司476,593,690股股份。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加快推进主业市场拓展,紧盯重点领域,增强发展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3.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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