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603367):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2:10:32 中财网
原标题: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年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识别评估与测试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持续的沟通。

大信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与医药行业审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职业素养及时间安排能够充分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专项核查工作需求。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客观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续聘过程会计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查,在充分了解公司选聘方式、评选标准、评标人员、审计价格及评选结果后,认为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审议通过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同意将审议通过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信息规范填写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信息填写的有关建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决策与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服务连续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识别、审计程序、审计调整、初步审计结论等关键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与有效督导,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监督与评价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医药行业审计经验,审计程序规范、工作作风严谨,按时高质量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专项核查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监督与核查,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保障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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