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920961):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920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6-045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5:00—2026年4月 28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 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至议案5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6、议案7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5);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议案6)需回 避表决股东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冯跃军、吉红霞、陈向民)、议案序号(议案7)需回避表决股东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冯跃军、吉红霞、陈向民、王小磊、王志、于磊、陈爽)。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书面委托公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24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小磊 电话:021-64326888-210 传真:021-64326777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139弄1号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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