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00:07:32 中财网
原标题:奇德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47,574,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467,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3%;反对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6%。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8%;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6%。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3%;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4.00《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0%;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3%。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3,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1%;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3%。

提案6.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4%。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40%。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79%。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81%。

提案7.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0%。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43%。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69%。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69%。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李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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