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6-1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拟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财务资助”)。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拟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国大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吴壹建、罗娴、章伟、贾洪斌、李进雄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526号 法定代表人:周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营业期限:2001-8-2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罂粟壳零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三类医疗器械:6815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针),胰岛素注射笔专用针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中医科(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杀虫剂、五金家电、服装、婴童用品销售。医药商品信息咨询;商品展示、推广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30736722N 2、股权结构
单位:元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950万元。 7、担保方式:无 三、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扬州国大借款年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其他股东情况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股93.68%,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6.32%,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等比例的财务资助。 六、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将不低于公司对外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上述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上述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以上事项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和以后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被资助方的资金需求,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有能力控制上述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上述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未提供财务资助。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国大药房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持股比例80%,以前年度财务资助5,000万元逾期未收回,目前已破产清算立项,公司根据破产清算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2月,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2,235.51万元。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