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与关联方续借款项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9:35:21 中财网
原标题:泰达股份:关于与关联方续借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23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借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借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产业集团”)签订《转让协议》,泰达控股将对公司享有的12.77亿元债权转让给中环产业集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转让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经与中环产业集团协商,公司拟与中环产业集团签署《应收账款优化调整协议》,根据《应收账款优化调整协议》,中环产业集团对公司应收账款调整为5亿元,利率调整为3.87%,期限调整为2029年4月16日。

(二)关联关系
鉴于泰达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近十二个月内泰达控股与中环产业集团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同为曲德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环产业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
5.法定代表人:林晓华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9年9月24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06TKQY9R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环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
中环产业集团为大型国有制造业企业集团。集团前身为天津市手工业管理局,1959年改为天津市电机工业局,1964年改为天津市第二机械工业局,1986年组建天津市电子仪表工业管理局,1995年改组为天津市电仪总公司,1996年更名为天津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2000年改制为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改制为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1,145,784.58
负债总额565,534.47
净资产580,250.11
-2024年度
营业收入189,402.89
利润总额45,899.90
净利润46,993.39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泰达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近十二个月内泰达控股与中环产业集团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同为曲德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环产业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中环产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的定价参考市场借款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23年4月6日甲方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TD-ZH-202304的《转让协议》,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享有对乙方人民币12.77亿元债权转让至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日为2026年4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调整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0(人民币:伍亿元整)。

(二)利率:利率为3.87%,按季结息,结息日即付息日。

(三)到期日:2029年4月16日。

(四)乙方可视资金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借款。

(五)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具体内容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除7.77亿元借款外,无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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