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9:05:33 中财网
原标题:北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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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年 月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人,注册会计师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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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2025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年度非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与会计师积极进行商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团队人员配备、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就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和执行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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