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信达地产关于与关联法人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9:05:24 中财网
原标题:信达地产:信达地产关于与关联法人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
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授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金额约6.97亿元。与年度股东
大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公司多个事项因商务条件未能达成一致、市场变化以及目前处于谈判之中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未能或尚未实施。为拓宽公司盈利模式、增强公司风险抵抗能力,公司将继续寻求与公司关联方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共同投资等业务合作。

(三)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
会召开前,预计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通过收购第三方对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下同)的债权后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等事项预计90亿元,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的期限不
超过5年,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和有限合伙等方式的)共同投资预计200亿元。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交易,
需经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交易事项进行审计、评估(共同参与公开市场招拍挂,可在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免于审计、评估)预计50亿元。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发生提
供代建管理或商业运营、受托管理、资产管理等服务的交易预计20
亿元。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7
日修订)确定和执行。

上述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经营层审批。

2026年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本次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务 比例
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通过收购第三方对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 司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的债权后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向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等事项,公司为此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900,00060%
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和有限合 伙等方式的)共同投资2,000,00060%
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交易500,00060%
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发生提供代建管理或商业运营、受托管 理、资产管理等服务的交易200,00050%
备注:1、中国信达控制单位主要包括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2、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
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
总额度范围内上述每个类别的关联交易额度之间可调剂使用。

3、其中包括公司与中国信达(含其控制单位)发生单笔交易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

4、在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
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
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授权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
其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
授权经营层审批。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
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林华喆
注册资本:468,231.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日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资
产管理;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
202室(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55号)
法定代表人:郭金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
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东构成: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信达投资有限公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林志忠
注册资本:324,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5、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马承宇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活动中心
6、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第2
单元26层001室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注册资本:350,524.88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
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7、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号友邦金融中心12楼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

股东构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叶方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5月8日
主营业务:问题机构托管清算,困境企业重组重整咨询与投资,
不良资产投资、管理与顾问服务。

股东构成: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信达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信达实际控制的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上述企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与中国信达及其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
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7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上述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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