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8:57:48 中财网
原标题:皖能电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2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原规则修订后规则修订说明或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凡下列事项,经董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1.研究召开股东大会,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的有关内容; 2.研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的具体实施方案; 3.研究执行公司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五条凡下列事项,经董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公 司章程第一百一十 七条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上市方案; 8.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内部债务 风险、资产抵押及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分支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考 核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奖惩、考核事项; 12.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分配 管理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14.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方 案; 15.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 项; 17.向股东大会提议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18.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所作 的工作报告; 19.拟订公司股权激励方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 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于决策的事项属 
   
   
   
   
   
   
   
   
   
   
   
   
   
   
   
   
   
   
   
   
   
   
案; 20.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方案; 21.制订公司对外捐赠事 项; 2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东大会授权的其它内容。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 策范围内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 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 十七条。
   
   
   
   
第八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八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七十二条,第一 百一十四、一百一 十五条。
   
   
   
   
   
   
   
   
第十二条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第十二条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根据公司章程 (2025年5月修 订),已取消监事 会。
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 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 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 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监事 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 询或者建议。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 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本数。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本数。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原《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7 月)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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